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作者: 李颖 王海龙
原标题:立案登记制首日张家口全市立案145件
5月4日是实施立案登记制的首个工作日,记者从张家口市中院了解到,全市法院当天共接待案件167件,当场立案145件,不能当场确定法定期限内答复案件14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8件,当场立案率87%,其中刑事自诉案件1件,其余均为民商事案件,基本与过去单日立案数持平,未出现大幅增长。
“这是接受告诉材料收据,请您拿好。”在桥东区人民法院,记者看到,虽然是实施立案登记制的首个工作日,又恰逢周一,但立案大厅里的人流量仍保持正常。据该庭工作人员介绍,比起以前的周一工作日,当天的立案人数算少的。 在立案窗口,河北隆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鲁格刚刚完成了代理案件的资料审查,正准备去交费,他说:“过去到法院立案,往往要等上一两周的时间,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只要是要件符合、资料齐全,当场就能立案,确实节省了时间,我这个合同纠纷案立案用了不到半小时。” 而负责接待周律师的法官则忙着将他的案件登记到立案台账上,该法官称,现在不论立案成功与否,案件都要登记入台账。准许立案的,就像周律师一样,交费后当场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我们会给他接受诉讼材料告知书,告知其需补充材料内容;不予立案的,我们也会向对方出具裁定书。 桥东法院立案庭庭长李丽青说,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首日共立案7件,未出现大幅增长。对于想要诉讼的市民,她也提出了两点建议。 首先,立案登记制并不代表所有案件都能立案,所立案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上午接待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当事人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就直接来立案,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要经过劳动仲裁这一前置程序,确定了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才能进入诉讼程序。” 其次,立案登记制降低了诉讼门槛,但当事人要明白诉讼是有风险的。并不是成功立案了,你就一定能打赢官司,这还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看法院依据事实、法律作出的判决,许多当事人起诉往往是抱着必胜的信心来的,往往不了解败诉的风险或是不了解胜诉后也可能遇到赔偿无法执行的情况,所以在诉讼时,应当谨慎考虑,认真审查自己的证据、了解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盲目起诉。 另外,打官司耗时长,成本高,可能有些纠纷依靠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手段解决更为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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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立案 登记 案件 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