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委政法委多措并举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2015-06-10 09: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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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工委政法委多措并举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3.25”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深化年”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我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

  一、强化督导,提高案件办结率

  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对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要做到“四个结合”和“四个见面”。“四个结合”即办案人员一是要和省、市督导组结合,做好协调工作,把问题彻底解决。二是要和涉案的管理处或局委结合,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三是要和上级本系统领导部门结合,多请示,多汇报,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四是要和案件当事人结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四个见面”即督导人员一是要与包案领导见面,即到办案单位了解其主要领导对该部门所包案件的整体情况掌握如何,工作是如何安排的等情况。二是要与案件当事人见面,即到涉案单位、管理处走访当事人,询问案件是否有人在办理。三是要与案件具体办理人员见面,询问办案人员对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四是要与市、区下派的督导工作人员见面,了解他们所掌握的情况与办案单位所说的是否一致。“四个结合”与“四个见面”的实施,有效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案件办结率。

  二、理顺案件入口,规范信访秩序

  坚持“宽进严出”原则,以“六种工作方法”为突破口,扎实开展涉法涉诉案件工作。一是“单刀直入法”。即对那些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就可以结案的,责令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限期结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法律渠道还当事人一个公正,还当事人一个明白。二是“联合办公法”,即对比较复杂的案件,由区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领导参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协调处理。三是“说服教育法”。即对那些案情清楚,处理结果合法的涉法涉诉案件,静下心来,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四是“社会救助法”。即对那些想通过上访途径解决实际困难的群众,通过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五是“亲情感动法”。即对那些上访老户,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以人民公仆的角色融入到群众中去,以融融亲情去感动群众,使之主动放弃上访。六是“严厉打击法”。即对个别钻政策和法律空子的无理上访、缠访、违犯信访条例和法律法规的,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处置,绝不手软。

  (三)学习新内容,探索新路子

  在处理涉法问题中推行“四制”:一是推行首接首办制。谁首接的涉法上访案件,就归谁办理,且要负责到底,直到案件息访为止。二是推行案件倒查制。哪个单位形成的涉法上访案件由哪个单位主办,不管将来人员如何变动都由原办案单位责任人负责。三是推行案件回访制。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结后,定时不定时回访上访人,及时了解其思想状况,稳定其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访现象的发生。四是推行定期召开信访例会制。不论有无新的涉法上访案件,政法各部门每月都要召开一次涉法涉诉信访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找不足。随着“四制”的落实,有效避免了工作推萎扯皮现象,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促进了我区涉法信访工作的规范化。

关键词:工作 案件 办案 人员 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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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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