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三项措施强化散装汽油购销管控工作

2015-11-26 09:28:35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塞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三项措施强化

  散装汽油购销管控工作

  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治安大队对本辖区的两处加油站进行了突击检查。并通过三项措施强化对散装汽油购销管控工作。

  一是加强辖区加油站与治安大队联动机制。一方面,督促加油站散装汽油加油处设置在监控覆盖范围内,监控视频做到能够辨别车辆特征、牌照号和人员面部特征;另一方面,督促加油员对加注散装汽油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购买散装汽油的,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加油桶,严禁向塑料桶容器直接加注汽油;另一方面,督促加油站完善销售散装汽油记录,将购买散装汽油人员的基本信息记录在散装汽油购销登记册上备案。

  二是深化治安大队管控散装汽油措施。首先,治安大队定期对加油站开展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加油站安全检查记录的要求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其次,与加油站签订《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责任书》,强化责任制,落实相关责任;再次,督促加油站对强行购买散装汽油的情况及时报警,治安大队闻警即动,加大惩处力度,杜绝违规操作,确保加油秩序。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群众宣传管控散装汽油方面的政策。一方面,在加油站、管理处、企业等人员集散地张贴有关实名制购买散装汽油方面的相关文件、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另一方面,治安民警通过在加油站与正在购买散装汽油的群众面对面的交谈等方式进行宣传告知,从而形成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大队 散装 汽油 治安 加油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宋帝铭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