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北公安建警历程回顾

2018-01-11 09: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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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北公安建警历程回顾

  张家口市公安局塞北分局系张家口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所在地为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前身是河北省国营沽源牧场,辖区总面积266.7平方公里,人口2.4万人,地处内蒙古高原锡林郭勒草原东南边缘。东与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相邻,南与河北省沽源县比邻,西、北分别与内蒙古太仆寺旗、正蓝旗及多伦县相接。

      一、历史沿革

      1975年11月23日经张家口地委常委会批复,沽源县公安局沽源牧场分局于1976年5月9日正式成立。行政管理归属河北省国营沽源牧场,公安业务隶属沽源县公安局党委领导,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系企业公安。

  1994年,企业公安系统实行体制改革,由沽源牧场党委同意,报请沽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经沽源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沽源县公安局沽源牧场分局人员列入沽源县安局编制管理序列。

  2003年3月,河北省沽源牧场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实行企政体制改革,为理顺公安机构管理体制,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上报《关于成立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公安分局的请示》(政字【2004】48号),经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关于调整察北公安分局、塞北公安分局管理体制的批复》(冀机编办【2004】6号),同意将原沽源县公安局沽源牧场分局调整为张家口市公安局塞北分局。市编委办根据省编委办的批复文件,将原沽源县公安局沽源牧场分局调整为张家口市公安局塞北分局(张编办字【2004】58号)。

  二、名称变更及机构设置

  从1976年5月正式建局至2003年3月实行企政体制改革至今,塞北分局走过了历时40年的风雨历程。单位名称几次更换。2003年体制改革前名称为:沽源县公安局沽源牧场分局;2003年公安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后名称为:沽源县公安局塞北公安分局;2004年为理顺管理体制,单位名称调整为:张家口市公安局塞北分局,并明确为张家口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5个:指挥中心、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政法专项编制19名。2009年新增森林公安分局行政政法专项编制2名,共计行政政法专项编制20名。

  2009年6月,根据市编委《关于规范全市县区公安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张机编字【2008】23号)要求,经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张家口市公安局党委批复(张编办字【2009】29号),张家口市公安局塞北分局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编制为5个。其中,执法勤务机构3个:指挥中心、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综合管理机构1个:法制室;选设机构1个:交巡警大队。

  2009年7月—2009年12月,塞北分局根据现实工作需要,在已批复的五个内设机构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研究又增设了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警务保障室、情报中心、国保大队、实有人口管理大队、禁毒大队、食品药品管理大队、危爆物品管理大队、案件审核中队、警卫科、信通科、控申科,消防大队为市消防支队派驻机构。

  三、工作职能的转变    

  1976年5月—2003年3月,沽源县公安局沽源牧场分局工作职能:对沽源牧场实行治安管理;实施户政管理;协助沽源县公安局刑侦部门查破刑事案件;协助消防监督机构搞好消防工作;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交通;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03年3月—2009年12月,张家口市公安局塞北分局工作职能:行使管理区内治安、刑侦、户籍、公安交通、消防管理等职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  

  在塞北管理区党工委、管委和上级公安部门的人、财、物的鼎力支持下,由建局伊始的几间平房,经过几任局领导和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实现了科技强警的战略目标。目前,塞北分局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总投资770万元的公安业务技术大楼一幢,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资金和区财政资金共计570余万元,完善了公安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了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物保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刑事技术勘察室、户政办证大厅等,办案办事设备齐全,办公、办案车辆共计15台,其中制式警用车辆11台,应急指挥通讯车、刑事技术勘察车、交通事故勘察车、消防车、巡逻车、押解车等特种车辆齐备,办公、办案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录音录像设备等办公器材齐全,科室队实现了智能化无纸办公,为适应新形势公安工作需要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五、打击防范工作成效    

  2003年企政改制以来,遵照党的十七大及十八大大政方针的指引,塞北分局在区工委、管委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工作宗旨,以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着力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打击、防范、控制、管理、整治、化解”职能作用,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法律武器,依法严厉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成功破获2002年“6·18故意伤害致死案件;2005年11·14跨省市流窜盗窃保险柜案;2009年1·2特大乳品盗窃案,价值人民币362500元;2011年12·13现代牧业仓库被盗案,价值人民币22000元;2014年8·28王玉明故意伤害致死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全部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安定,为塞北管理区经济的快速、协调、平稳发展营造出了安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强新型城镇化管理,塞北分局多方筹措资金精心实施治安智能化网格管理。10年间,两任局领导呕心沥血谋发展,恪尽职守保平安。在短短的几年间,坚持顶层设计的理念,共计投资280余万元,完成了智能化治安查缉布控卡口建设项目和城区街道主要路口红绿灯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及违章超速行驶电子测速拍照记录设施建设任务。建成了街道、学校、医院、商业及金融网点、重点部位和易发交通事故路段及居民住宅小区视频监控覆盖网,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地预防作用,在降低发案率的同时,也为侦破现行案件和处置交通事故提供了科技线索,科技化智能防范作用的发挥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承诺。

  六、荣获的殊荣

     塞北分局在区工委、管委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发扬成绩,不辱使命,有力地推动了塞北公安的科学发展。从2004年至今,单位先后荣获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4次,荣获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及市公安局授予的先进集体荣誉26次,荣获塞北管理区授予的先进集体荣誉12次。个人荣获二等功、三等功及嘉奖共计21人次,人民群众赠送锦旗9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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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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