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北刑警大队迅速出警调解一起经济纠纷

2018-11-12 14: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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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北刑警大队迅速出警调解一起经济纠纷

  2018年10月22日17时24分,冀某某报警:称其存放于塞北管理区东大门管处土豆基地上的铲车不见了,经其询问地主和咨询朋友后,发现铲车确实丢失,报警请求处理。民警拨通冀某某电话后,其本人已在沽源县,无法赶回现场,冀某某表示要先通过个人关系寻找铲车,等到2018年10月23日上午携带铲车相关资料来我队处理。22日当晚,刑警大队长熊焱高度重视,迅速指派值班民警周经纬、王晓东联系冀某某,询问丢失时间、地点和铲车特征,连夜调取现场四周以及出入塞北管理区的卡口监控,均未发现被盗铲车的踪迹以及可疑车辆。

  2018年10月23日8时许,民警接到冀某某电话,称其铲车已在内蒙古太仆寺旗骆驼山镇边墙沟村一户人家院子中找到,刑警大队长熊焱带领民警随即在冀某某的带领下赶往边墙沟村,在该村居民张某家院子里发现冀某某的铲车。在内蒙古太仆寺旗骆驼山派出所协助下,民警将张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经调查了解,冀某某的铲车是一个名叫张某祥的人抵押给张某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于地主李某民暂时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故将冀某某的铲车暂时抵押给张某祥,民警又拨通李某民的电话,经询问,得知李某民长期租用冀某某的铲车,且二人涉及债务纠纷,且李某民指派张某祥将冀某某的铲车暂时抵押给张某的事情征求了冀某某的同意。种种迹象引起了刑警大队民警以及骆驼山派出所民警的怀疑,冀某某的铲车丢失极有可能涉及经济纠纷。经反复询问报案人冀某某,其终于承认由于长期无法开回铲车,也处理不清与李某民的经济纠纷,故想虚构铲车被盗的事实,让警方将铲车扣回。

  最终,刑警大队民警对冀某生虚构警情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对双方产生的经济纠纷进行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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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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