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太锡铁路规划建设范围内私搭乱建和抢栽抢种等行为的公告 为确保太锡铁路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太锡铁路规划建设范围,指的是区政府公告公布的太锡铁路规划建设铁路线中线两侧各50米距离的区域和规划建设火车站点中心点方圆1000米距离的区域及东大门村、白普营村。 二、太锡铁路规划建设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在耕地、草滩种植树木等抢栽抢种行为。正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和种植树木等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行为,并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报告并自行拆除。 三、逾期未主动报告并拒不自行拆除的,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予以强制拆除。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凡在太锡铁路规划建设范围内,未经批准已擅自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和种植的树木,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的,依法处置。 五、各有关部门及管理处要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坚决杜绝私搭乱建和抢栽抢种等行为。 六、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塞北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塞北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塞北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塞北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塞北林场榆树沟分场 塞北管理区东大门管理处 塞北管理区榆树沟管理处 2019年11月12日 |
关键词:公告 太 建设 的 规划 |